商品分类的一般规则是为了确保每一种商品,甚至是新兴的新商品,都能被归类为同一类别或子类别,避免商品分类上的争议而应遵循的原则。一般分类规则位于商品名称和编码统一制度的领导之下。共有六条,是指导和保证商品分类统一的法律依据。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一般分类规则的使用顺序是规则1先于规则2,规则2先于规则3,并且必须按顺序使用。以下六个一般分类规则逐一介绍。(因文字较多,本文主要介绍分类规则一)

规则一

类、章和章的标题仅用于方便搜索。具有法律效力的分类应按照标题和有关类别说明或章注的规定确定。如果标题、类别说明或章注中没有其他规定,则应确定下列规则。

规则解释:第一款“类、章、章的标题仅为方便检索”。

在代码表中将数以万计的商品分类为数千个子项是不容易的。为了便于搜索和编码,“统一制度”概述了商品的一个类别或一章及其标题。由于现实中的商品种类繁多,通常情况下一类或一章标题很难准确地对本类、章商品加以概括。所以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效力。换言之,并非类别章节中的所有货物都符合标题中的描述。例如,第15类题为“贱金属及其产品”,但在第84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及其部件”第96章“基础金属的机械和设备”一章中,没有包括许多贱金属产品,如第96章“贱金属的机械和设备”,如第22章“饮料、葡萄酒和醋”,但该章节不包括瓶装蒸馏饮用水,通常认为是饮料。有许多类似的例子应归入第28章无机化学品。

在第二款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分类应根据标题规定和相关分类注释或章注确定。

这里有两个意思。首先,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分类是根据商品的名称和相关注释或章注确定商品代码。第二,许多商品可直接按目录规定进行归类。

这里我们介绍类注释的功能,章注和“注释”的缩写。注释的功能是限制项目、类别和章节的确切范围。常用的方法如下:

1:以定义的形式界定类别、章节或目的商品的范围,并解释某些商品的定义。如果第72章章注1(5)将不锈钢定义为含碳量为1.2%或以下的合金钢,铬含量为10.5%及以上。不论是否含有其他元素。中国百科全书《机械工程》手册规定,不锈钢的铬含量不低于12。显然,这两个条款是不同的,但统一制度分类的法律依据是前者。

2:列举典型例子的方法。例如,第12章章注四列出了标题1207下分类的水果,主要包括油料作物,第25章章注四列出了标题2530下分类的主要商品。

3:通过指定货物的特定名称来定义货物的范围。例如,第30章章注第四章用代码3006界定了货物的范围,包括商品的11个方面。详情见第30章章注第四章。

4::使用排他条款列出一些不能归类到某一类别、章节或代码的商品。如第1章注释,本章包括所有活动物。但下列各项除外......这样的例子在类注、章注中还有很多。

一些注释使用了上述方法。例如,一些注释定义并列出了包含或排除的货物范围。这就意味着更清楚了。例如,第40章章注四定义了“橡胶”。

在第3段中,如果标题、类别说明或章注中没有其他规定,章注的解释对于界定标题的规定及其所涉及的类别来说是最重要的。换句话说,它们是确定分类时要考虑的第一个规则。例如,第31章的说明规定,该章节中的某些代码仅包括某些货物,因此这些代码不能被扩大,以包括根据规则二(二)不受"章注"解释所涵盖的货物。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项目不明确,无论是类别说明还是章注都有规定,都可以按照规则二进行分类,但只有在类别说明、类别说明和章注没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下,才能按照规则二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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